订阅
热点电影网 https://m.rediandy.com 昨日一条消息让中国陷入难堪:考生“全某某”于2020年在某地级市中学考上北大,未上;2021年他在另一地级市中学复读又考上北大,不上;2022年他再次复读参加高考,成绩为另一地级市第一名。他因此获得了至少230万元奖金! 许多人叫好,称这个考生是个人才,只恨自己的孩子不是全某某,不然也可如法炮制,考大学不就是为了改善生存条件么?成绩如此好不如直接捞收入,即使上了北大,说不准毕业还是得去考城管或卖猪肉。 有人说全某某羞辱了北大,这点我承认,确实,北大反复录取,在这大数据时代,北大有关人员也不稍稍思考一下,这个全某某为何头一年考取了没上北大呢,次一年为何又到另一个地级市参加高考,考上北大又没上学呢?只要工作稍微细致一点,全某某的套路至少会提前一年被识破。是北大爱才心切么?我不认为是,而是被全某某成功地戏耍还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站在全某某的角度,他只要承认自己没有家国情怀,纯粹就是把高考当生意做,谁也不能去指责他什么,而且,只要有关法律漏洞不及时堵住,他今年依然可以放弃上北大,再做一单生意。 所以,我认为他不仅是羞辱了北大,而且羞辱了法律,因为法律看似奈何不了他这种行为。 首先,谁叫各校之间存在重金挖高分学生以提高学校名望的现象呢?而这种现象又一直没有条例约束呢? 其次,他有参加高考的权利和自由,既有不上北大的自由,也有复读的权利和自由,只要成绩好,他可以考到老,谁叫相关法律没有配套呢? 但我认为全某某现象(我不针对他一个人)实际上是钻法律的空子,只是没有人去细究。各校奖励给他的钱,应该来源于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如果把这种奖励当作一个项目,那项目效果最终是要验收的,考上了是不错,这个项目应包含去上大学,因为这笔资金的最终目的是奖励考生考上好的大学完成学业然后报效国家和社会,这笔钱也是其他纳税人的血汗钱。因此,全某某现象中的考生获取奖金,他们只是完成了“项目”的一部分,实际存在涉嫌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是可以追究的。 全某某家庭贫穷需要大笔资金可以理解,但这种方式实不可取,虽然赢得了奖金,却失去了诚信,一个把个人利益置于一切之上的人,试想,假如你是一家企业的老板,你敢录用这样的人么? 有关部门赶紧修订有关制度吧,否则,无数个全某某会让整个中国如鲠在喉! (图片来源于网络) ![]() |
10 人收藏 |
![]() 鲜花 |
![]() 握手 |
![]() 雷人 |
![]() 路过 |
![]() 鸡蛋 |
收藏
邀请